项目概况
******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D(2025)ZZTP002
******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 1台 | 98000 | 否 | 98000 | 制造业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格: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可现场报名也可以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请附上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康宁路2号
联系方式:小林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
联系方式:小曾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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