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下高坑村腊口37号
4.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材料,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2日-2024年04月22日(20个工作日)
5.联系人:黄总
6.备注: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扫描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