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购买在《福建新闻联播》插播芗城区形象片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602]AHG[DY]******
2、项目名称:购买在《福建新闻联播》插播芗城区形象片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购买在《福建新闻联播》插播芗城区形象片):
采购包预算金额:50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05,000.00元
协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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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电视服务 | 购买在《福建新闻联播》插播芗城区形象片 | 1(项) | 否 | ******集团《福建新闻联播》新闻栏目中插播芗城区形象片,加大芗城区的推广宣传力度。合同期内,以隔天播出的方式在《福建新闻联播》插播10秒的芗城形象宣传片,播出总次数为100次,宣传片原则由芗城当地提供。 | 50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22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10-30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安华总公司开标室1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10-30 09:00:00,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安华总公司开标室1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传部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桂兰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购买在《福建新闻联播》插播芗城区形象片(******1)-文件集.zip 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