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漳州核电项目区内部分剩余砂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漳州核电项目剩余砂石堆放于漳州核电项目区内,本次出让的砂石数量140万立方米。
二、出让方式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出让起始价为3400万元,竞买保证金68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竞买资格
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二)领取资料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资源局4楼402(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出让拍卖会定于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举行。
七、竞买保证金缴交
竞买人应以报名登记的法人单位账户名称用转账方式,向以下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持相应申请材料,在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信用社
******资源局
账号:************059115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出让的砂石有一定的含土量,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本次出让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九、其他事项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的,取消竞得资格和竞买保证金。
(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扣出让款项。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为保障省重点项目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砂石供应,竞得人应将其中最多不超过40万立方米砂石(数量由双方自行协商)按成交单价提供给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使用,提供给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的砂石只能用于该项目建设,不能转让和销售。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需要的砂石的开挖和运输等事宜由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承担。其余砂石的开挖和运输等事宜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砂石的开挖应严格按照《漳州核电项目区内剩余砂石开挖方案》实施,开挖和运输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和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承担。
(四)本次出让的其他费用共60.68万元,包括砂石资产评估费4.98万元、拍卖费2.7 万元、开挖方案编制费3万元、第三方监管费用50万元由竞得人和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按比例支付。
(五)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最后缴款日期延后6日内和竞得人协商好数量并将相应成交价款转入竞得人账户,逾期未转入视为放弃,140万立方砂石全部归竞得人所有。140万立方砂石的开挖和运输费以及资产评估费、拍卖费、开挖方案编制费、第三方监管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六)砂石的开挖和运输工作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竞得人和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砂石开挖和运输工作的,剩余砂石由县政府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顺延。
(七)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资源局提出申请。
******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资源局联系电话:0596-****** 方先生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吴先生
******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一、项目简介
漳州核电项目剩余砂石堆放于漳州核电项目区内,本次出让的砂石数量140万立方米。
二、出让方式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出让起始价为3400万元,竞买保证金68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竞买资格
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二)领取资料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资源局4楼402(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出让拍卖会定于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举行。
七、竞买保证金缴交
竞买人应以报名登记的法人单位账户名称用转账方式,向以下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持相应申请材料,在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信用社
******资源局
账号:************059115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出让的砂石有一定的含土量,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本次出让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九、其他事项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的,取消竞得资格和竞买保证金。
(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扣出让款项。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为保障省重点项目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砂石供应,竞得人应将其中最多不超过40万立方米砂石(数量由双方自行协商)按成交单价提供给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使用,提供给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的砂石只能用于该项目建设,不能转让和销售。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需要的砂石的开挖和运输等事宜由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承担。其余砂石的开挖和运输等事宜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砂石的开挖应严格按照《漳州核电项目区内剩余砂石开挖方案》实施,开挖和运输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和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承担。
(四)本次出让的其他费用共60.68万元,包括砂石资产评估费4.98万元、拍卖费2.7 万元、开挖方案编制费3万元、第三方监管费用50万元由竞得人和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按比例支付。
(五)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最后缴款日期延后6日内和竞得人协商好数量并将相应成交价款转入竞得人账户,逾期未转入视为放弃,140万立方砂石全部归竞得人所有。140万立方砂石的开挖和运输费以及资产评估费、拍卖费、开挖方案编制费、第三方监管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六)砂石的开挖和运输工作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竞得人和云霄山前中心渔港项目方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砂石开挖和运输工作的,剩余砂石由县政府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顺延。
(七)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资源局提出申请。
******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资源局联系电话:0596-****** 方先生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吴先生
******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