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宅基地使用权坐落于龙文区郭坑镇院后村,地号1-59 ,四至:东:与陈瑞中宅共墙,西:巷至宝珠宅,南:巷至伟杰宅,北:空地,面积68.64平方米。该宗集体土地登记的漳龙集用(2001)字第4-1396号证书上权利人名字为陈瑞丰与身份证上名字陈瑞峰不符,现申请变更登记。
如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漳州市龙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声明人: 陈瑞峰
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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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漳州市龙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声明人: 陈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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