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
因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大楼二次装修工程还在投诉处理阶段,根据规定要求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的,将下述回复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于2024年7月30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给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逾期未送达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谢谢!
招标人: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26日
回 复
我司□同意\□不同意(请在所选择意见前的□内画“√”)按上述规定延长 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大楼二次装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编号:E************004)的投标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