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4-056
******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质疑与投诉
7.1质疑
7.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0596-******;
******有限公司。
7.2投诉
7.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7.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8、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电话:0596-******、******
******银行账号
******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账号 :************3062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10、公司邮箱:******
11、项目经理:经办人(严晓芳、罗建英、张春香/0596-******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蓝先生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罗建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电 话: 0596-******附件:
******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4-056
******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最高控制价(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气腹机 | 1台 | 60000 | 55000 | 工业 | 否 |
1-2 | 电动止血泵 | 1台 | 20000 | 9000 | 工业 | 否 |
1-3 | 根管预备机 | 2台 | 20000 | 15000 | 工业 | 否 |
1-4 | 角膜地形图仪 | 1台 | 45000 | 45000 | 工业 | 否 |
1-5 | 非接触式眼压计 | 1台 | 60000 | 5500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质疑与投诉
7.1质疑
7.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0596-******;
******有限公司。
7.2投诉
7.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7.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8、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电话:0596-******、******
******银行账号
******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账号 :************3062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10、公司邮箱:******
11、项目经理:经办人(严晓芳、罗建英、张春香/0596-******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蓝先生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罗建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电 话: 059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