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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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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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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4-056
******医院气腹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价(元)最高控制价(元)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气腹机1台6000055000工业
1-2电动止血泵1台200009000工业
1-3根管预备机2台2000015000工业
1-4角膜地形图仪1台4500045000工业
1-5非接触式眼压计1台6000055000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质疑与投诉
7.1质疑
7.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0596-******
******有限公司。
7.2投诉
7.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7.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
8、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电话:0596-************
******银行账号
******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账号 :************3062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10、公司邮箱:******
11、项目经理:经办人(严晓芳、罗建英、张春香/0596-******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蓝先生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罗建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电 话: 0596-******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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